高壓噴水試驗箱噴淋與浸水試驗的方法
高壓噴水試驗箱噴淋與浸水試驗的方法
包裝物在生產(chǎn)和運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使物品在流通過程中被水浸濕,海達就包裝物的噴淋與浸水試驗的方法進行分析:
高壓噴水試驗箱噴淋與浸水試驗的方法噴淋和浸水試驗用于檢驗商品在流通過程中被水浸濕后造成的損失。
1.噴淋試驗
噴淋試驗是用于檢查或評定包裝物對雨淋等的防御能力,以及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程度。
噴淋試驗原理是:將經(jīng)過溫濕度處理的包裝試驗樣品放置在試驗環(huán)境下,在設定的溫度條件下,按預定的噴水量(或噴水速度)和預定的時間內進行噴淋,以測試包裝物被浸濕的狀態(tài)。
噴淋的溫度條件和時間應根據(jù)流通環(huán)境條件選擇,時間一般在5min、15min、60min中選取。噴水量一般穩(wěn)定在(100±20)L/(㎡.h)。
噴淋試驗的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可按國家標準《包裝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第9部分:噴淋試驗方法》(GB 4857.9-2008)的規(guī)定進行。
當前可參照或執(zhí)行《包裝完成的、被填充的運輸包裝水淋試驗》(IS0 2875:2003)的國際標準。
2.浸水試驗
浸水試驗用于檢查和評定包裝件浸于水中時的抗浸透能力,以及包裝對內裝物的保護程度。
浸水試驗的原理是:將經(jīng)過溫濕度處理的試驗包裝物樣品,按預定的時間*浸入水中,讓水滲透或浸入包裝件內。然后從水中取出試驗樣品,并在規(guī)定的條件下瀝干。
試驗樣品一般應是實際的運輸包裝物,但在一定條件下,內裝物也可以是被包裝產(chǎn)品的模擬物,模擬物的尺寸和物理性能應當盡可能接近實際內裝物。
浸水前和瀝干時的溫濕度條件應當一致,浸泡時間和瀝干時間都應根據(jù)實際流通環(huán)境條件來選取。一般浸泡時間可在5min、15min、30min、th、2h、4h中選取。瀝干時間可在4h、8h、16h、24h、48h、72h、1周、2周、3周中選取。
浸水試驗的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應按國家標準《包裝運輸包裝件浸水試驗方法》(GB 4857.12-1992)的規(guī)定進行。
當前可參照或執(zhí)行《包裝完成的、被填充的運輸包裝浸水試驗》(IS0 8474:1986)的國際標準。